【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赫山區法院通過巡回審判成功化解撫養糾紛
2024-04-03 18:25:0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伍敏菁范質惠 | 點擊量:1054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伍敏菁 范質惠)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滄水鋪人民法庭通過到魚形山村村民委員會開展巡回審判,法庭+村委聯動成功調解了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件,在保障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同時,也有效緩和了夫妻雙方離婚后的緊張關系,促進了他們共同營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環境。
原告徐某(男)與蔡某(女)原系夫妻關系,婚后育有兩子,2023年6月兩人離婚,約定婚生小孩徐甲由徐某撫養,婚生小孩徐乙由蔡某撫養。但離婚后蔡某未盡責任,對徐乙不管不問,徐乙一直跟隨徐某生活。故徐某起訴要求變更徐乙由其撫養,蔡某支付撫養費。
為了妥善處理好該起家事糾紛案件,該庭承辦法官伍敏菁在查閱了案卷材料及相關法律規定后信心滿滿,認為父母本就依法應當撫養其未成年子女。于是立即撥通了蔡某的電話,哪知蔡某不僅不愿意接收相關應訴文書,甚至情緒激動地掛了電話,接下來的多次溝通均無果。眼看案件毫無進展,伍敏菁遂向庭長孫黎麗交換意見。孫庭長在初步了解相關情況后,建議到當地開展巡回審判,聯合村民委員會化解當事人的矛盾。
于是,伍敏菁決定前往當地魚形山村村民委員會開展巡回審判,并邀請該村委會綜治中心主任、婦女主任參與。在組織調解過程中,蔡某、徐某一開始不為所動,雙方親友也互不讓步。該村綜治主任、婦女主任見狀,滿口鄉音地與徐某、蔡某拉起了家常里短,聊起了鄉土人情,伍敏菁也從中了解到徐某、蔡某的家庭實際情況以及案件的來龍去脈,在與綜治主任、婦女主任的共同努力下,通過樸實無華的語言進行面對面、心與心的交流,最終徐某與蔡某就徐乙的撫養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親友亦皆大歡喜,該案得以調解結案,案結事了。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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