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他讓這對鄰居訴前握手言和了
2024-04-18 14:45:1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陸文宇 顏維 | 點擊量:2769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陸文宇 顏維)公民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法律的保護,因違法行為而侵害公民身體健康權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近日,漣源法院斗笠山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順利將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輕了當事人訴累。2023年9月30日,肖某甲在漣源市斗笠山鎮豐瑞村被肖某乙推倒致傷,導致肖某甲受傷住院,經當地醫院診斷肖某甲身體多處骨折。后相關部門就賠償問題先后四次組織雙方調解,但均沒有成功,原告肖某甲遂走上了上訪之路并向斗笠山法庭遞交了起訴狀。
在認真了解案情原委后,考慮到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友鄰關系,法庭庭長彭冬芝堅持“以調為先,以調促和”的原則,決定聯合斗笠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支兩委組織雙方再次開展一次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雙方就賠償數額問題各執一詞、爭論不休,調解一度陷入僵局。但彭冬芝沒有氣餒,在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后,與雙方深入溝通交流,闡明法律規定,明確雙方權益,引導雙方對賠償數額達成共識。最終,在彭冬芝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當場將賠償款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給付原告,雙方終是握手言和,化干戈為玉帛。
訴源治理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延伸,是我國司法人民性的重要體現。下一步,漣源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踐行“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理念,不斷加強與基層黨組織、政法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對接,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積極參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平安幸福貢獻法院力量。
責編:伏志勇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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