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麗蓉)近日,溆浦縣人民法院遠赴新疆烏魯木齊執行一起不當得利糾紛,通過釋法說理,促使當事人主動履行執行案款,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彰顯了司法權威。
原告曾某在新疆從事外貿生意,通過其朋友哈爾肯·阿某西(哈薩克族人)所在公司名義與外國企業進行國際貿易,并開具稅務發票。2019年12月18日和2020年7月27日與外商進行貿易時,開具了兩張發票。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國家相關部門對公司進行出口退稅,兩次共計退還稅款138628元。被告從該公司領取132628元退稅款后,退還了80000元給原告,尚欠58628元未退還,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原告欠款58628元。判決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溆浦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哈爾肯·阿某西采取網上凍結、扣押、查封、限制高消費等多種措施,但均未查詢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本人也一直處于失聯狀態,案件陷入僵局。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立即動身前往被執行人所在地烏魯木齊市,并在當地法院及公安機關的協助下,獲取到被執行人居住地址,在當地民警的聯系下,找到了被執行人。
在執行過程中,溆浦法院執行干警克服了地域、語言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困難,耐心向被執行人釋明法律規定,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生效文書,將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執行干警剛柔并濟地耐心勸說及感化教育下,哈爾肯·阿某西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因自身經濟困難,希望能分期履行,執行干警在征求申請執行人意見后,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并約定分期還款。被執行人當場履行了第一筆款項,并于近期將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畢。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執行雖難,但決心不減,路雖坎坷,仍無怨無悔。此次異地執行迅速果斷,成績顯著,有效震懾了被執行人的不法行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下一步,溆浦法院執行局將始終牢記司法為民初心,敢于擔當、不懼困難,持續強化執行工作強制力,守好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構建誠信社會貢獻司法力量!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