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未”成長 讓愛不缺席
2024-05-13 09:13:2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伏志勇 | 作者:晏可慧 | 點擊量:3004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晏可慧)為進一步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關心關愛工作,5月11日,云溪區法院應邀為全區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民生協理員)業務培訓班授課,來自全區各鎮(街道)、村(社區)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主任、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社工共計70余人參加培訓。
?活動中,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幸昀根據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崗位特性和職責要求,結合典型案例,詳細解讀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的相關規定,重點講解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查詢和禁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制度、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詢問報告制度、臨時監護制度等制度,強調了作為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所擔負的職責和義務,倡導大家要充分發揮好身處基層的優勢,積極掌握轄區內未成年人的基本情況,增強監護意識和教育主動性,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發生。
下一步,云溪區法院將以此次活動為契機,加強與民政、婦聯、團委、社區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凝聚未成年人保護合力,提升留守兒童的法律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全方位筑牢保護安全屏障。
責編:伏志勇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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