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是否不能被執行?法院裁了
2024-06-14 17:35:4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楊瑾鍔 | 點擊量:1641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瑾鍔)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是為規范農民工工資發放而設,按規定賬戶內資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之外原因被查封、凍結或劃撥。然而,近日有某建筑公司以此為由申請解封賬戶資金遭法院駁回。
據悉,2023 年 6 月慈利法院判決該建筑公司支付董小宇工傷醫療費等費用共 77005.97 元。判決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全部義務,8 月董小宇申請強制執行,10 月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法院裁定終結執行。后公司未按和解內容履行,董小宇申請恢復執行,2024 年 3 月法院凍結該公司建行賬戶存款 63258.28 元并扣劃至執行款專戶。4 月該公司提出執行異議,稱賬戶為農民工工資專戶,不能因其他原因查封等。
法院經審查認為,雖案涉項目開戶于相關辦法實施前,但 2016 年就已有對農民工工資專戶備案等要求。該建筑公司在審查中未提交賬戶備案及監管證據,且賬戶流水顯示存在向其他賬戶轉賬記錄,資金并非全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綜上,該賬戶不屬于限制凍結等的農民工工資專戶,法院裁定駁回其執行異議。法官指出,農民工工資專戶不能成為企業規避執行工具,其應符合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簽三方協議并備案,資金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等條件。本案賬戶不滿足這些條件,故而不能對抗法院執行。
責編: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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