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慧茜)“小區衛生環境差,安保人員態度不好,房屋漏水問題得不到解決,物業服務不到位。消防通道上隨意停放車輛,造成安全隱患,我們住著沒有安全感。這些問題什么時候解決,我們什么時候交物業費!”7月2日下午,衡南縣三塘鎮某小區十余名業主集聚物業公司,情緒激動地向衡南縣法院三塘法庭的法官和社區調解員訴說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原來事情起因是這樣的:6月20日,三塘法庭收到某物業公司起訴小區業主的14起物業糾紛案件。雖然案件標的不大,但涉及業主較多,簡單的一判了之,會激化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影響小區和諧穩定。面對批量物業糾紛,如何找準癥結,定分止爭,從源頭解決雙方矛盾?三塘法庭決定聯合社區調解員深入小區“找病灶”,為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糾紛把脈問診“開藥方”。
調解員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與業主、物業公司溝通,得知業主不按時繳納物業費的主要原因是認為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區衛生環境差、房屋漏水、外墻瓷磚脫落及消防安全等問題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所以產生抵觸情緒不再向其繳納物業管理費。
為更好地了解事情經過和解決問題,三塘法庭組織雙方召開訴前調解座談會。在座談會上,調解員先是引導雙方敞開心扉講問題、講難處,緊接著引導雙方就物業服務存在的問題共同協商解決辦法,物業公司當場表態將建立健全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安排專人每日清理衛生,確保小區干凈整潔;安排專業機構每半年檢測外墻瓷磚,排除小區安全隱患;規范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設置禁停標志,保障消防通道暢通,為業主提供一個溫暖、舒適、安心的居住環境,并請法庭隨時督促檢查。業主們看到了物業公司的誠意,激動的情緒逐漸緩和。同時,法官向業主們講解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講明拒繳物業管理費的后果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最終,在法官與調解員耐心地引導溝通、釋法說理下,14起物業糾紛全部調解成功,業主們當場支付了拖欠的物管費。物業糾紛之困被成功破冰,雙方握手言和,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小物業”,是關系家家戶戶的“大民生”,物業服務涉及千家萬戶,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三塘法庭將積極探索物業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以“五聯共建”訴源治理推動物業服務行業良性發展,為構建和諧社區貢獻司法力量。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