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趙江)近日,湘潭縣法院執行干警奔赴湖北天門,在當地法院的大力協助下順利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兌現了勝訴企業的合法權益。
原告湖南某咨詢服務公司與被告葉某合同糾紛一案,湘潭縣法院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葉某支付原告本金493460.75元及利息,葉某未提起上訴,也沒有按照判決履行。2023年12月20日,原告向湘潭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湘潭縣法院向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履行還款義務,然而被執行人葉某再三推脫,態度消極。經查控,葉某名下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陷入僵局。
?7月18日,經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得知葉某入住在天門市某酒店,于是當機立斷,立即驅車趕赴湖北天門市并與當地法院取得聯系。第二天,經過周密安排和快速行動,兩地法院的執行干警們成功找到葉某本人,對其進行了數小時的釋法明理,告誡其必須嚴格履行法律義務,切勿心存僥幸,但被執行人葉某仍然態度強硬,拒絕還款。
為維護法律權威,湘潭縣法院決定對葉某采取異地司法拘留措施。當戴上手銬,去往拘留所的路上,葉某終于明白法律不是兒戲,主動提出請求和解,當即聯系其親屬當場支付了100000元執行款,并與申請人簽下剩余款項的分期履行協議,案件順利執結。
長期以來,湘潭縣法院始終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用最實的工作舉措為企業發展紓困解難、保駕護航。下一步,湘潭縣法院將積極探索涉企執行新模式,一是要用好、用足執行措施和手段,加大對涉企案件的執行力度;二是與申請人打好“配合戰”,加強與企業的溝通,由企業向法院多提供有效的財產線索;三是要深化“府院聯動”、“異地聯動”等機制,主動筑牢司法服務企業的堅實制度保障,為我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