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末端執”轉為“前端治” 屈原法院發放權利義務告知書
2024-07-26 16:24:1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蔡艷 | 點擊量:1212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蔡艷)為了最大化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屈原法院積極探索“執源治理”工作機制,印制《申請執行人告知書》《被執行人告知書》《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書記員在送達判決書的同時,針對不同當事人發放兩類告知書,普及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大化避免當事人因對法定權利和義務不了解,怠于行使權利或者履行義務情況的發生,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申請執行人告知書》旨在告知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權利、時限,并提示申請執行人如發現被執行人的行蹤、財產去向等情況要隨時向法院報告。《被執行人告知書》旨在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自覺履行法律義務,充分認識到執行就是維護法治權威、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恫宦男猩Р门械姆珊蠊分荚诟嬷獋鶆杖撕笃谌粑窗凑諈f議履行還款義務,將面臨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劃撥、變賣、拍賣以及罰款拘留等不利法律后果。
一直以來,屈原法院聚焦群眾司法需求,充分發揮執前督促履行的制度優勢,多端發力、統籌力量,實現執源治理工作從單一治理向多元共治,末端治理到源頭預防的轉變,為執源治理工作增添新動能。
責編:馬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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