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動】韶山破獲一起非法狩獵“野生蛇”案,現場查獲活蛇185條
2024-08-02 09:54:36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 點擊量:1283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龐海霞)夏季氣溫逐漸攀升,正是蛇類動物“自由行動”的季節,沒想到有些人卻打起了它的主意。
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韶山市公安局按照統一要求迅速行動,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近日,治安大隊聯合銀田派出所,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7月17日,銀田派出所接群眾舉報有人非法狩獵,獲此線索后,治安大隊立即介入聯合銀田派出所趕往現場,在銀田鎮華南村某處將涉嫌非法狩獵的彭某(男,43歲)抓獲。
經查,2024年5月份以來彭某與沈某等人多次前往湖南岳陽、江西撫州等地,使用自制捕蛇籠非法狩獵野生蛇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彭某、沈某涉嫌非法狩獵。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沈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查獲的野生動物已移交韶山市自然資源局放生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警方提醒
嚴禁非法狩獵野生保護動物,任何無視國家法律、以身試法者,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在此呼吁廣大群眾,不要亂捕濫食野生保護動物,如發現非法獵捕或收售野生動物的行為,請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
責編:馬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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