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公安:提前干預阻斷,讓婚姻糾紛止于調解桌前
2024-08-21 14:56:5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穎 | 作者:彭白雨 | 點擊量:637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彭白雨)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保靖公安立足主防職能定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矛盾問題,8月20日,遷陵派出所化解一起因夫妻感情問題引發的肢體沖突,將矛盾隱患及時掌握在先、化解在初、消除在萌芽狀態。
當日,遷陵派出所接到轄區劉某報警,稱妻子田某娘家人到自己經營的店鋪來鬧事。接警后,遷陵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制止雙方的行為。
通過了解,民警得知,因其婆媳關系不和、家庭瑣事等多方原因,導致劉某與妻子田某經常在家發生爭吵。兩人不久決定離婚,但在協商離婚事宜時因意見不統一,因而引發爭執。田某不服氣,就前往娘家向父母訴說怨氣。父母聽后非常氣憤,帶著不少親戚到劉某的店鋪來理論。雙方因在現場發生口角,導致劉某父母受輕微傷。
掌握具體情況后,民警現場予以調解,耐心進行開導,但雙方提出的條件都較為苛刻,調解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從而演變成“民轉刑、刑轉命”案件。民警及時掌握雙方動態,主動作為,多次前往臨縣田某娘家,給田某及某家屬做思想工作。通過講法律、嘮家常等方式,強調解決離婚問題應采取合法途徑,避免肢體沖突,均得到娘家人理解。
遷陵派出所民警在經過前期調解失敗后,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雙方講透利弊,用身邊的鮮活案例對二者進行普法教育,排解二者長期累計的消極情緒,也逐漸使雙方打開心結,認識到自身期間的過失行為。最終,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達成和解,田某的父母給予賠禮道歉,劉某的父母也表示不再計較,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會按照法律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責編: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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