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何佑)監(jiān)獄服刑認識了好哥們,出獄后慷慨借給他數萬元,誰知卻怎么也要不回來了。怎么辦?在狐朋狗友的攛掇下,男子向公安機關報假警,結果惹大禍了。
前些年,益陽男子楊某應因犯罪入獄服刑,認識了獄友趙某軍。趙某軍能說會道,把自己吹噓得天花亂墜,直言出獄后必然大干一場,屆時發(fā)了財會幫襯幫襯他。楊某應非常感動,對趙某軍畫的大餅毫無抵抗力,出獄后慷慨借給他數萬元。一段時間過去后,趙某軍沒有任何動靜,楊某應找他還債,對方一開始還躲躲閃閃,后來干脆消失不見了。我把你當摯友,而你卻把我當冤大頭!楊某應非常生氣,苦思冥想怎么樣把錢追回來。
今年7月,楊某應到資陽公安分局馬良派出所咨詢,詢問對方借錢不還是否可以報警抓他,民警明確答復債務糾紛不是違法犯罪,報警于事無益,建議通過司法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得知報警抓不了他,楊某應非常失望,這時狐朋狗友向他出餿主意,告訴他報警不要實話實說,要把借給對方的錢說成是被對方盜竊的,這樣公安機關就會管了。楊某應聽了覺得可行,于是立即著手實施。
為防止報假警被民警當場戳破謊言,楊某應沒有選擇去馬良派出所報警,而是來到了刑偵大隊,將虛構的被盜經過告訴民警,并再三表示趙某軍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據楊某應陳述情況,民警依法傳喚趙某軍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趙某軍得知情況哭笑不得,如實告訴民警自己借錢沒還還躲著對方不見的尷尬事實。隨后,民警再次傳喚楊某應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在事實和證據面前,楊某應不得不如實交代了自己報假警的違法事實。
8月26日,經審查,楊某應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公安警力是維護社會治安、服務人民群眾、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力量,是寶貴的公共資源,不容浪費。報假警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