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訊(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劉沁)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不折不扣做好長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近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推進長江洞庭湖保護開展環境資源審判利劍專項行動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2021年3月下旬至10月31日,全省法院開展長江洞庭湖保護和環境資源審判利劍專項行動。
《方案》要求,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環境權益。要做好涉及長江保護相關案件的審理工作,準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適用的地區范圍和法律適用基本規則,加大對湖南境內長江流域以及一江四水洞庭湖生態環境破壞違法犯罪行為懲治力度,主動擔負起保護長江母親河的使命責任,推進長江流域綠色發展。要做好涉及禁捕退捕工作各類案件的審理工作,加大對重點水域非法捕撈行為打擊力度,全力摧毀“捕、運、銷”地下產業鏈,強化禁捕退捕行政裁判案件執行力度,嚴格貫徹落實恢復性司法理念。要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工作,支持行政監管部門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公益訴訟的銜接工作,探索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的司法運用。要聚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集體土地使用、執法查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好涉自然資源資產案件審判工作。要做好環境資源案件歸口審理和協同審判工作,加快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加強對重點類型環境資源案件的歸口審理,堅持統一指導、協同審判的原則,確保裁判尺度統一。要圍繞民法典綠色條款和生態修復損害賠償規定,不斷完善環境資源審判相關工作機制。
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湖南高院將設立專項活動辦公室,統籌協調專項行動各項工作。《方案》強調,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見證專項行動,不斷健全完善代表委員聯絡常態化機制。要加強信息報送、宣傳行動中涌現的好經驗、好案例。要加強監督指導,通過加強考核和通報,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