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耕地破壞程度鑒定湖南有據可依
2024-10-11 16:09:1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迅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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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
導語:土地是生存之基,礦產是發展之源,它們的健康與可持續利用關乎國計民生,關乎國家安全。
湖南省自然資源廳于今年5月12日通報了7起2023年掛牌督辦的土地礦產違法案件的調查處理結果,這些案件也警示廣大企業和公眾要依法依規生產活動,不可觸碰自然資源的法治紅線。
湖南自然資源普法欄目《椒哥說法》特別開設《以案說法》專題,邀請相關專家從法律視角為大家深入剖析一些典型的違法案件,讓我們以案為鑒,共筑可持續發展的法治防線。
第二集 耕地破壞程度鑒定湖南有據可依
渣土倒入耕地,被罰近70萬元。耕地不是需要土嗎,都是土為什么會被罰?耕地破壞程度如何認定呢?
2023年6月份,湘鄉市經開區建設局在推進建設項目過程中,未經批準推填土,占用了湘鄉市東郊鄉新塘村村委會4.34畝土地,被被罰69.74萬元,主要負責人也被紀檢約談。這起渣土填耕地的非法占地案能給社會帶來哪些警示和啟示呢?今天我們以案說法,特別邀請湖南省自然資源廳執法局劉琰副局長來答疑解惑,給大家講解耕地土壤與普通土壤的區別,以及《湖南省耕地破壞程度鑒定辦法(試行)》中有關耕地破壞程度的鑒定認定的一些標準。
責編:李迅
一審:李迅
二審:齊果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