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之名,讓古樹名木“老有所依”
2024-10-31 08:13:0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1049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袁玲燕)古樹名木承載著人們的綠色記憶,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和歷史價值。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古樹名木保護好,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好。”近日,沅陵縣檢察院與縣林業局依托“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凝聚檢察機關、行政機關以及駐地林業站的保護合力,共同推進古樹名木保護和科普宣教工作,為古樹名木保護提供司法支撐,守護群眾心中的綠色記憶。
為切實推進古樹名木保護,深入開展古樹名木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日前,沅陵縣檢察院就沅陵縣域內古樹名木未受到充分保護問題,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落實古樹名木管護責任,加強對區域內古樹名木保護情況的監督管理,做好古樹掛牌,切實守護古樹名木安全。根據檢察建議,沅陵縣林業局對全縣5912株古樹進行了摸排調查,制作保護牌為古樹名木換上了新的“二代身份證”,并制定保護方案,全方位保障古樹的健康成長,消除被砍伐隱患。
10月28日,沅陵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與沅陵縣林業局、林長辦,對官莊鎮至杜家坪鄉的古樹名木保護情況開展實地走訪調查,深入了解古樹名木現狀及保護情況,確保古樹名木日常監管落實到位,保障古樹名木正常生長。
古樹名木是“有生命的文物”,是不可替代的生態資源和文化遺產。下一步,沅陵縣檢察院將持續發揮好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效能,充分挖掘“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潛能,合力守護好古樹名木資源,讓古樹名木“老有所依”,助力留住“綠色記憶”。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