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議促進大治理 慈利法院為鄉鎮行政執法“把脈開方”
2024-11-01 15:43:4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蔣文娟 | 作者:劉權 | 點擊量:7372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權)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審判職能、主動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途徑,是“小”案件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大”優化的重要抓手。近日,慈利法院向某鄉鎮政府發出《關于規范鄉鎮行政綜合執法工作的司法建議書》,以司法建議“小藥方”優化鄉鎮區域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
“不是已經罰過款,怎么又罰?”某鄉鎮企業負責人在和法院干警的通話中說道。2022年,某鄉鎮企業涉嫌在慈利縣域內一河道非法采砂,經舉報,縣水利局及當地鄉鎮政府各自前往現場調查,當地鄉鎮政府對其收繳罰款后,縣水利局又再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予以罰款。
根據《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或者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法并處罰款……據此,縣水利局作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轄區內非法采砂行為給予行政處罰,鄉鎮政府不具有水行政執法職權。
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是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的期待和信任,也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既要嚴厲打擊不法行為,也要遵守“處罰法定”原則防止亂罰濫罰。某鄉鎮政府收到司法建議后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相關部門積極整改,與案涉企業負責人座談,嚴格按照法定流程做好行政行為糾錯工作,保障案涉企業合法權益,維護營商環境。
慈利法院將持續堅持案件辦理和社會治理一體推進,落實“四項機制”行政審判特色品牌助推法治政府建設,探索府院聯動協同機制,共謀營商環境發展機制,助力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鄉鎮綜合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賦能鄉鎮高質量發展。
責編:蔣文娟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