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破產“雙向奔赴” 營商環境往優發展
2024-11-19 15:26:2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 | 點擊量:16757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高千智)涉企案件執行往往面臨著經營狀況調查難、企業財產處置難的困境。如何實現涉企案件債務有效集中清理,妥善處置破產衍生訴訟?今年以來,津市法院建立由原執行案件承辦法官與審判部門員額法官組成合議庭,直接參與破產案件審理的制度,實現了從原有的“執破銜接”到“執破融合”的升級。
從執行與破產的“相對獨立”到“雙向奔赴”,該制度的設立充分整合不同程序資源優勢,破產法官提前介入執行處置,執行法官直接參與破產審判,實現破產案件的審查、立案和審理的一體化工作模式,切實強化案件執行與破產審判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執行查控與破產清償的優勢,更好地厘清破產企業資產和債權債務關系,優化破產財產處置、推進破產案件審結、順利化解執行積案。
下一步,津市法院將進一步推進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的深度融合、落地落實,化解執行不能難題,促進經營失敗的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實現市場資源再配置。以更加精準高效的司法救助方案提升破產審判質效,助力破產工作邁上新臺階、助推法治化營商環境向優發展。
責編:馬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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