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并案調解“黃豆債” 護企為民促雙贏
2024-11-21 16:55:1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輝 | 作者:付宗輝 | 點擊量:785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付宗輝?)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巖泊渡法庭采取“聯合”工作法并案調解的方式,高效處理了多件涉本地企業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據了解,2024年10月25日,原告石首市某合作社到慈利法院巖泊渡法庭要求起訴被告慈利縣某食品廠,稱被告慈利縣某食品廠欠其黃豆款三十余萬元未付。同日,另一原告姚某也要求起訴慈利縣某食品廠,希望被告慈利縣某食品廠支付所欠的黃豆款七萬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為妥善化解矛盾糾紛,迅速運用“聯合”工作法,與當地負責企業聯系的政府部門、企業駐地的村委會等單位取得了聯系,并就涉該企業的欠款問題進行了溝通。政府辦工作人員、村委會主任當即表示“小事不能出村、大事不能出鎮、矛盾一定不能上交”,我們一定要將這兩起欠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隨后,雙方一并到慈利縣某食品廠,實地了解了慈利縣某食品廠的生產、經營情況,并聽取了慈利縣某食品廠法定代表人的意見。在了解到慈利縣某食品廠目前雖然經營困境,瀕臨破產,但其仍然會想辦法償還所欠貨款,只是需要時間籌措資金的情況后,承辦法官遂即決定通知了雙方當事人來庭協商、調解。
2024年11月5日,在承辦法官與政府辦聯企工作人員、村委會工作人員的一并努力下,經過多輪溝通、反復協商,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分期付款的調解協議。
此次調解的成功,主要在于承辦法官熟練的運用了“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中的“聯合”工作法,在矛盾糾紛出現伊始,就聯合相關單位、部門進行了聯動,充分利用了鄉鎮干部、村居工作人員“人熟、情況熟”的優勢,實現了矛盾糾紛的快速化解。
責編: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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