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夢
理國要道,在于公平正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法治建設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切實把實現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體現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全過程。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構成了法治建設的有機整體,共同致力于保障和促進實現公平正義的法治建設目標。
科學立法
筑牢公平正義價值基石
立法是法治之先導,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將人民對公平正義的訴求和渴望上升為國家意志并且保障社會公平的有效執行。科學立法在法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發揮著引領作用,承載著將公平正義理念融入法律體系的重任。在立法中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價值準則要確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消除社會排斥與社會歧視,充分考量不同群體、不同階層的利益訴求與權利保障,避免出現“一刀切”的情況,對特殊困難群體提供更多的社會福利、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保障社會成員擁有同等的權能和資格,實現人們在自身權利上“可行能力”的平等,進一步健全完善兜底性、普惠性民生保障制度,補齊民生短板,以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急難愁盼為重點,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此外,應當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創新公眾參與立法方式,拓寬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和途徑,如網絡征求意見、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廣泛聽取各利益群體的意見,使立法真正體現人民意愿。
嚴格執法
踐行公平正義規范要求
蓋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執法是連接法律條文與社會現實的橋梁,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嚴格執法是關鍵。嚴格執法需要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以公平正義為準繩,對全體社會成員一視同仁,堅持執法為民,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和標準執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以嚴格執法推進公平正義,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要求執法機關著力破解執法中的隨意執法、野蠻執法、逐利執法、機械執法、多頭執法等問題,厘清執法權責邊界,確保執法公平、裁量公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素養,推行說服、勸導、警示等柔性執法方式,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此外,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借助公眾、媒體以及司法機關等力量,形成全方位監督網絡,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增強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
公正司法
捍衛公平正義最后底線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守住司法公正就是在延續法治的生命線。以公正司法捍衛公平正義底線,保障人民群眾平等訴訟權,通過同案同判、強化對執行活動監督等方式,滿足人民群眾對實現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期盼。司法公正寓于個案公正之中,司法裁判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綜合考量法理、事理、情理,做到嚴之有據、裁之有理、行之有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推動質量問責與權益保障雙線并行,著力破解由于司法腐敗、違法違規干預司法等帶來的司法不公問題,將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形式公正、實質公正貫穿司法全過程,防范冤假錯案產生。同時,加強對司法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有效落實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提升司法透明度,確保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
全民守法
營造公平正義社會氛圍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法治維護公平正義,全民守法是基礎。
全民守法意味著每個人都應尊重并遵守法律,不僅要求公民在行為上遵守法律,更要求在思想上認同法律權威,信仰法律、尊崇法治,把法律內化為自己的行為規范,進而從根本上減少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礎。
推進全民守法需要加強法律普及和法治教育,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使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尚。把法治宣傳教育與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同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識與道德素養,發揮道德對法治的滋養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領導干部應以身作則,做到尊重和敬畏法律,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使尊法守法成為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公平正義是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體現,通過法治建設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徑。只有在法治各環節中秉承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不斷加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法治保障,才能真正把我國建設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作者系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博士研究生)
責編:譚好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