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創“楓橋式人民法庭”丨高價彩禮引糾紛,當庭退還止爭端
2024-12-23 14:59:35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穎 | 作者:田二云 | 點擊量:6744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田二云)12月18日,永順法院石堤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彩禮離婚糾紛案件,原告當庭退還被告彩禮35000元及三金,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案情簡介:2023年10月,鮑某與覃某訂婚,鮑某給付覃某16萬元的彩禮及三金,后雙方登記結婚,婚后原告鮑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退還彩禮及三金。
鮑某與覃某均同意離婚,但雙方未能就退還彩禮數額達成一致意見,承辦法官在耐心疏導雙方情緒,認真聽取雙方陳述的基礎上,就彩禮數額及使用情況、共同生活時間等案件事實,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進行調解,結合婚約財產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雙方過錯及當地風俗習慣,充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退還彩禮35000元及三金,婚姻關系解除。
彩禮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依據習俗給付的財物,是男女雙方及家庭之間表達感情的一種方式,要秉持正確的婚戀觀,在婚嫁活動中,應從長遠考慮,多換位思考,不以婚斂財,弘揚婚嫁新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責編: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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