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楊子旋)近日,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對被執行人占有的岳陽市火車站對面天力大廈一、二樓、地下車庫及夾層等物業進行強制騰房,兩名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見證了執行過程。
執行干警在進場前再次確認相關情況
依據湖南高院的生效判決,岳陽某市場管理公司應當向申請執行人岳陽銘基置業公司返還位于岳陽天力大廈商場負二樓至二樓的物業,并支付銘基公司物業占用費、保全費等180余萬元。因該市場管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何某始終沒有主動履行義務,銘基公司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岳陽中院執行立案后,執行人員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執行裁定書等文書,并傳喚何某到庭接受執行調查,但其仍以各種理由拒不返還物業和支付占用費。
由于涉案物業既有商鋪又有車庫,且近百名商戶仍在涉案樓層正常經營,為減少執行工作對經營商戶及其他樓層使用者的影響,岳陽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聶晴曉多次率執行局政委付勝芳、執行實施庭庭長胡中岳等牽頭研判案情,詳細分析各種因素,最終制定了執行方案。
行動當天上午9點,法院干警的“突訪”令留守商場的何某措手不及,他聯系家屬到場試圖阻撓執法。胡中岳與執行法官廖衛分頭做起工作,敦促他們主動配合,盡快騰房減少損失,并告知拒不配合騰房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經執行干警現場耐心說理,被執行人何某表示愿意返還場地。
最終,在代表委員的見證下,法院干警有條不紊地開展外圍警戒、開鎖進場、現場清點、物品登記等一系列工作,公證機關工作人員對全程進行了記錄,銘基公司工作人員與何某在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商鋪圓滿交付完畢。
“我們看到了執行法官的辛苦,也感受到了法院決勝執行難的力度和決心。”全程監督見證的代表委員發出感慨,并表示將在日常生活中引導群眾理解和支持法院執行工作。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