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察工作需要,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的方式擇優錄用聘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1名(不限性別)。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年齡在18周歲(2006年12月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88年12月后出生)以下;4.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專業不限;5.具有一定的寫作基礎。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能熟練使用Word(或WPS)、Excel等辦公軟件,能夠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要求電腦打字速度達到70字/分鐘以上;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職業操守、崗位技能和身體素質;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實施步驟
(一)發布公告
通過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ueyangqygl.jcy.gov.cn/)及微信公眾號(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發布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到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二樓)辦公室報名。現場報名時,攜帶:(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3)學信網上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近期免冠(底色不限)2寸照片2張;(5)考試報名表。
3.資格審查。政治部依據各考生提交報名考試材料,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考試資格的考生將電話告知。
4.領取準考證。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到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其他事項。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三)組織考試
1.筆試。考試時間定為2025年1月18日上午進行。考試地點: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筆試開考比例最低為1:2。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寫作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考試時間定為2025年1月18日下午進行。考試地點: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能力。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考試成績將在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ueyangqygl.jcy.gov.cn/)及微信公眾號(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發布。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根據招聘計劃,采取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名額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考生總成績依次遞補。
2.考察。由本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將在考試結束后,將在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ueyangqygl.jcy.gov.cn/)及微信公眾號(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對擬聘用制工作人員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人選,本院在用工之日起10天內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依法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保密協議書。
(六)試用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合同期兩年,試用期為兩個月,因試用期不合格或個人原因不能勝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勞務派遣合同。聘用計劃缺額,在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用人單位與聘用者協商是否續簽勞務派遣合同。
五、基本待遇
工資待遇參照《湖南省檢察機關聘用制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指導意見》文件標準。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一)組織領導
2025年公開招錄聘用制工作人員工作,在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政治部具體組織實施。
(二)紀律要求
1.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相關信息和情況。
2.招錄工作的各個環節要堅持公開、平等和擇優錄用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者,經查屬實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3.考察組成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虛報考察情況。
4.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不聽勸阻,恣意擾亂考場秩序的取消考試資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政策由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30—5711989;聯系人:李安(18821861197)。
來源: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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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陶江云
一審:陶江云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