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萬濃)“小強最近狀態怎么樣?”永定區檢察院檢察官關心地問道。
近日,為深入了解小強的考察表現以及《督促監護令》的落實情況,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菁菁之窗”未檢工作室檢察官展開跟蹤回訪,同時聯合心理咨詢師對小強父母進行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
“剛開始接觸小強,他有些抗拒,但我能感受到他想要重新開始,想要改變,只是缺少目標和力量,需要進一步引導、鼓勵。”心理咨詢師江海燕回復。
“我也感受到了小強的變化,接受幫教后他會跟我分享。現在雖然他對未來有些迷茫,但我看到了他的努力,我也想陪著孩子一起成長。”小強的媽媽因孩子的變化也倍感欣慰。
2024年8月,永定區檢察院對涉罪未成年人小強(化名)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步啟動“司法保護+社會支持”協同幫教機制。本案中,永定區檢察院委托社工組織協助考察幫教工作,并向監護失職的小強父母送達《督促監護令》,旨在強化家庭監護責任,為小強的轉變與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在回訪過程中,檢察官與小強母親、心理咨詢師江海燕面對面的深入談心談話,全面掌握了小強近期在學習、生活以及思想層面的動態,同時也細致了解到其父母在教育中所面臨的問題與困難。
心理咨詢師江海燕運用筆跡心理分析、模擬情境對話、腦波儀分析、意象催眠等多種方式,深入剖析小強媽媽在與小強相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根源。這一系列舉措不僅有效緩解了家長焦慮情緒,更引導家長樹立“依法帶娃”科學理念,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歸正常成長軌道,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下一步,永定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貫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秉持國家監護理念,立足檢察職能,通過制發督促監護令、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等多樣化方式,對存在問題的家庭實施必要的監護干預,以司法保護為依托,強化家庭保護,讓缺失的關愛與監管歸位,全方位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