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唐柳)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暢通“執行不能”案件依法有序退出的通道,推動市場主體良性循環,慈利縣人民法院積極探索執破融合機制,組建“執破融合合議庭”。這一舉措標志著慈利法院執轉破工作正式開啟全新篇章。
創新機制 破除執破程序銜接壁壘
慈利法院成立執破融合合議庭,旨在打破執行與破產程序壁壘,實現兩項程序高效銜接、優勢互補。該合議庭由執行局與民商事庭的資深法官共同組成,主要負責審查執行轉破產案件,協調并解決程序銜接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統一裁判尺度,為執行轉破產工作提供專業、高效的集約化保障。
精準甄別 引導“僵尸企業”有序退場
充分發揮執行程序“識別功能”和破產程序“救治功能”,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及時啟動執轉破程序,引導“僵尸企業”有序退出市場,釋放生產要素,盤活市場資源。同時,對于具有挽救價值的企業,積極引導其通過破產重整、和解程序獲得新生,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
高效審理 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始終秉持“快立、快審、快結”的工作原則,通過不斷簡化審理程序、優化工作流程,全力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最大程度降低破產程序成本,切實維護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通過高效處理執行轉破產案件,該院不僅能夠有效清理執行積案,切實化解執行難問題,還能有力促進市場主體的優勝劣汰,為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
總結經驗 持續完善執破融合機制
持續深入梳理工作中的實踐經驗,不斷優化完善相關機制,積極探索建立更為科學、規范、高效的執破融合工作模式。同時,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破產管理人的溝通協作,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執行轉破產工作取得更為顯著的成效,為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強大的司法力量。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