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譚好
“停車費、電梯廣告費等住宅小區的公共收益每年收入有多少,到底用在哪兒了?”這個讓許多業主困惑的問題,如今在長沙有了明確答案!
近日,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開展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公開活動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全面公開,小區電梯廣告收入、停車費、公共設施租賃費等每一筆錢都要“曬”在陽光下。此舉旨在保障業主的知情權,推動物業管理的透明度與規范化。業主紛紛表示,新規不僅讓小區管理更透明,也讓業主對自家錢袋子更有底氣。
根據《通知》,“物業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生產、經營、租賃等獲取的收入,在扣除法定稅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的所得收益。這些收益涵蓋多個方面。如利用業主共有道路或場地停放車輛所得的公共停車場地收入,在小區共有區域設置廣告所得的廣告經營收入,自助售賣機、快遞柜等所得的公建配套用房或場地經營收入,以及利用業主共有的公共游泳池所得的經營收入等。
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成本支出,如經營人員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水電能耗成本等,以及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改造及日常養護支出,未直接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的供電系統和供水系統運行維護支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或開展業主活動支出,補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也被納入物業公共收益信息公開事項范疇。
“以前總覺得小區公共收益用得不明白,現在好了,一目了然。”家住天心區一小區業主王女士告訴記者,之前根本不知道小區公共收益有多少,錢花到哪里去了,小區的公共收益就像是一筆糊涂賬。她舉例說,小區電梯里有不少廣告,但對于這些廣告收入,物業沒有對相關賬目進行過公示,也沒人去查。王女士坦言,如今有了公開制度,相信以后能清楚了解每一筆錢的去向。不少業主也表示,這一舉措不僅增強了他們對物業公司的信任,也讓他們更加積極地參與到小區事務的管理中來。
關于物業公共收益信息的公開該由誰來負責,《通知》明確,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已依法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公共收益信息公開;尚未成立業主大會或到期未進行換屆的小區,則由受托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主體負責公開。
此外,《通知》要求,信息公開需線下線上同步進行。線下可通過在物業區域主出入口、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各單元樓棟大廳設置公示公告欄;線上則可通過物業服務APP、微信公眾號、業主微信群、樓棟管家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原則上,住宅小區物業公共收益應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30日。新竣工交付的住宅小區自業主入住后的第2個年度啟動物業公共收益公示。
“我們每年都會對小區公共收益信息公開兩次?!敝需F建物業梅溪青秀項目經理稱,作為物業,他們一直積極配合相關政策,對于公共收益的收支都有詳細記錄。他認為,信息公開不僅能讓業主放心,也能提升物業的管理水平和公信力。不過他也提到,在公開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比如部分業主對賬目細節不理解或存在疑問,需要物業工作人員耐心解釋溝通。
湖南力之軍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力軍表示,新規的發布破解了長期以來小區公共收益隱形賬本難題。同時借助線上線下雙渠道公示,能確保每筆廣告費、停車費收支等公共費用透明可查,保障了業主的知情權,更好地實施監督權。讓業主真正當家做主,看得見每一筆花銷。如果業主發現物業或業委會未按要求公開信息,可以向物業行業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必要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責編:譚好
一審:譚好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