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杰)近日,我院成功辦理了一起盜竊民營企業電機案件,以實際行動維護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的威嚴。
【案情回顧】2024年11月20日,我市某民營企業向公安機關報案,稱企業內丟失電機等設備36臺,預估總價值超過10萬元,遭受了嚴重的經濟損失,盜竊人黃某某已承認盜竊行為。
公安機關迅速出警,并將黃某某傳喚到案。經查明,因沉迷賭博,黃某某欠下巨額債務,經濟壓力大,于是在2024年4月至11月期間,黃某某單獨或聯系他人在該公司廠區內,采取將備用電機等物品夾雜在廢舊的編織袋里的方式盜竊電機8次,涉案金額共計55777.5元。黃某某對自己盜竊企業備用電機、舊電纜線、舊閥門等物品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高度重視。考慮到對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依法保護,檢察官迅速展開審查工作,仔細梳理證據,完善證據鏈條。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全面審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等因素。
經過深入審查,檢察機關認為黃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黃某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2025年3月28日,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及量刑建議,以盜竊罪判處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三萬元,退賠被害單位46440元,使其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
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是檢察機關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護航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生動實踐。一直以來,韶山市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類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為民營企業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在此,檢察機關也提醒廣大民營企業,要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意識,防止類似案件的發生。同時,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對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的打擊力度,為民營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為韶山經濟社會的穩定和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