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樂俞均 單洲霞)近日,寧遠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瑣事引發的村民健康權糾紛案件。辦案法官創新使用“新時代六尺巷工作法”耐心化解矛盾,使得原被告雙方達成賠償協議,這場歷時半年的糾紛最終以雙方互相諒解收場。
2024年8月24日傍晚,寧遠縣灣井鎮村民李某茂與李某亮在參加同村生日宴席時,因瑣事發生口角,繼而產生肢體沖突。李某茂回家后,其子李某亮發現父親肩部受傷,隨即前往現場與李某亮理論,雙方再次發生推搡。沖突中,李某亮頭部受傷,被送往寧遠縣中醫醫院住院治療39天。事后,李某亮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2.5萬余元。被告方則提起反訴,要求李某亮賠償李某茂醫療費用1230.35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李艷玲發現雙方當事人系同村村民,矛盾涉及兩代人,若直接判決可能加劇鄰里對立,無法達到“案結人和事了”的社會效果。為了真正化解雙方矛盾,決定以調解優先,把矛盾糾紛化解擺在前。承辦法官李艷玲圍繞原告的索賠清單,逐項核對醫療費、護理費票據,明確法律支持的賠償范圍,努力在法理與情理間尋平衡,一方面肯定雙方訴求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闡明對抗可能帶來的“雙輸”結局。最終通過引導雙方跳出“輸贏思維”,鼓勵當事人以和為貴,被告方一次性賠償1.5萬元,原告放棄其他訴求,被告撤回反訴,雙方心結終以“各退一步”消融,在法院簽署了調解協議。
“一紙書來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古有六尺巷,今有鄰里案。司法調解的溫度在于真正解開群眾的心結。寧遠縣人民法院辦案法官用實際行動詮釋“新時代六尺巷工作法”,發揮訴前調解、訴訟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為涉訴當事人化解矛盾,讓當事人從“爭一口氣”轉向“謀一份和”,真正實現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責編:左爽
一審:左爽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