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唐麗君 張寧)4月14日16時,張家界市慈利縣甘堰土家族鄉發生一起垂釣溺水事故,青年企業家張某不幸身亡。經慈利縣人民法院陽和法庭聯合多部門緊急調解,這起矛盾激烈的賠償糾紛在30小時內圓滿化解,遇難家屬獲賠40萬元。
當日,32歲的張某通過抖音平臺獲知“慈利縣某家庭農場”垂釣信息后,邀約好友前往垂釣。16時30分許,返程時張某因不熟水性溺水身亡。事故發生后,張某家屬及當地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員連夜趕到農場,派出所連夜組織協調,無奈矛盾激烈,未能達成調解。
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4月15日上午,陽和法庭庭長彭旭率隊聯合甘堰鄉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成立專項調解組,迅速介入。為防止糾紛進一步升級,法庭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安撫家屬情緒,勘查取證,厘清責任邊界;采用“背靠背”調解法,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念,分頭與雙方剖析法律關系和賠償責任。一方面與遇難者家屬耐心溝通,詳細講清遇難者自身可能存在的責任和過錯,引導家屬以理性客觀的態度看待此次事件,勸其從友善、和諧的角度考慮問題;另一方面與農場主深入交流,從敬業、誠信的角度,闡明其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經過多輪溝通,農場主表示愿意積極承擔責任和賠償,初步擬定了40萬元的調解方案。
當天下午,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遇難家屬和農場主齊聚陽和法庭,繼續開展調解工作。經過數小時的不懈努力,當天晚上10點,最終敲定了賠償履行方案:由農場主夫婦向遇難者家屬賠償40萬元,當天先行支付20萬元,剩余20萬元分別于2025年年底和2026年年底各付10萬元。讓逝者得以安息,讓家屬得以慰藉,讓農場主得以安心。
該案作為“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的生動實踐,充分展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智慧,不僅實現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更推動了“預防型治理”機制的形成,為新時代基層治理提供了“陽和方案”。“本案的成功調解不僅構建了司法主導、多元聯動、梯度履約的標準化解決模式,而且有效推動了轄區水域經營場所設施規范化建設進程,其法治教育價值讓戶外垂釣者和農場經營者警鐘長鳴”,陽和法庭庭長彭旭表示。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