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建群)2024年初夏,某駕校科目一考場內,60歲的考生老馬(化名)正以不自然的姿勢趴在考桌上,額頭因緊張滲出細密的汗珠。正當他顫抖著準備點擊“交卷”時,監考老師的手突然按在他的肩上——藏在老馬衣服紐扣上的微型攝像頭正閃著微弱的紅光......
一場精心策劃的跨省駕考舞弊案就此揭開神秘面紗。
精準捕獵:流量時代的"數據陷阱"
“刷了好幾天的題了,實在是記不住,他們說給錢就包過......”訊問室里,老馬搓著布滿老繭的雙手,聲音里滿是懊悔。這個因交通肇事被吊銷駕照的六旬老漢,在刷抖音時被犯罪分子的話術狠狠擊中。
“年紀大記憶差專屬方案”“全程托管,穩過有保障”......犯罪嫌疑人郭某、陶某、房某等人深諳流量密碼,在抖音、微信搭建賬號矩陣,用定制話術搭配著學員舉著合格成績單的畫面,編織出一張精準的捕獵網,專門瞄準兩類特殊群體——需重考科目一旦屢次不過的“滿分學員”和渴望考取摩托車駕照的中老年駕駛人,這兩類人群均因年齡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屢次被攔在理論考試的通關門外。
為拓寬“業務”,他們發展李某、洪某等“業務員”廣撒網,李某、洪某等人明知郭某等人是采用作弊設備幫助考生通過考試,仍然介紹多名外地考生給郭某,老馬便是其中之一。
舞弊鏈條:暗網中的的“精密齒輪”
“交3000元辦違章,包你跨省考試。”張某的話讓老馬動了心,他咬咬牙交了錢,幾天后收到一張違法通知書,這張偽造的“入場券”,讓他以為自己跨越了地域限制,卻不知已踏入一張跨省舞弊的暗網。
這個犯罪網絡的運作堪稱“工業化流水線”:“開單員”段某勾結犯罪嫌疑人蔡某在我省境內找人虛構交通違法記錄(根據相關規定,外省考生必須在我省有交通違法記錄,方能在我省參加科目一理論學習和考試),為外省考生取得本省參考資格;張某負責科目一考場相關關系,“通關員”熊某(系某摩托車駕校實際控制人)則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讓藏有微型攝像頭和骨傳導耳機的作弊設備(簡稱“微波”設備)的考生順利通過安檢;考試前一晚,郭某、陶某變身“特訓導師”,手把手教考生使用作弊設備;考試時,則由陶某、房某、瞿某擔任“微波”操作手,在張某準備的“移動指揮車”里,通過微波信號實時傳送答案——甚至貼心到指導考生如何移動鼠標點擊選項。
這套“全流程服務”明碼標價:科目一考試需繳納3000元“開單費”、500元“培訓費”、通過后6000左右的“考試費”;摩托車駕照按年齡分層收費,60歲以上4500元,以下3500元。因考生基本為外省人員,張某等人還會從中賺取一波“食宿費”和“出行費”。犯罪分子的每個犯罪環節都像齒輪般精密咬合,形成閉環的利益鏈條,只為更精準快捷從考生手中賺取最大利益。
信號中斷:舞弊者的法律代價
老馬被抓時,考場外的“指揮車”因信號干擾突然靜默。隨著警方收網,這個精密運轉的犯罪鏈條終于停擺,改裝的作弊設備、分賬的財務賬本一一曝光。
經審查,該團伙累計虛開300余條違章記錄,組織90余名外省考生考場作弊,其中30余人參加滿分考試,60余人參加摩托車駕駛證考試,57人“成功拿證”,非法獲利數十萬元。
“機動車駕駛事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必須經考試取得駕駛人資格有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亦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但近年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組織舞弊現象頻發,且呈現出團伙化、產業化特點,有的還拉攏腐蝕公安交管部門公職人員。”本案承辦檢察官譚文見介紹道,“本案為多方聯合作弊案,郭某、瞿某原為駕校教練,拉攏摩托車駕校實際控制人熊某、‘地頭蛇’張某、“開單員”蔡某等人組成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涉及人員多、時間跨度長、影響范圍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尤其是摩托車駕校控制人熊某的參與,更是嚴重影響了當地駕校的企業形象。”
檢察官提醒:規矩面前無捷徑
駕考不是簡單的通關游戲,每一個考點背后,都是對生命安全的保障,只有心懷對規則的敬畏,才能真正拿到通往安全駕駛的"通行證"。廣大駕培機構及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守法,堅守職業操守,為社會培養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員,廣大學員要認真參加機動車駕駛技能培訓掌握過硬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避免成為“馬路殺手”。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責編:馬志軍
一審:馬志軍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