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帆)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問題,進一步確保案件當事人勝訴權益兌現,南縣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研究部署,制定了南縣法院《“執行質效提升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由全體院領導分組帶隊執行,細化工作任務,集全院力量扎實開展專項行動,切實提升執行質效。
自4月21日起,每周按照“執行質效提升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內容開展執行行動。第一周開展涉民生類案件執行;第二周開展涉企業、金融類案件執行;第三周開展刑事涉財產刑類案件執行;第四周開展涉小標的(5萬元以下)類案件執行;第五周開展涉黨政機關案件、長期未結執行類案件執行。后續每周按上述順序不間斷開展專項執行行動。
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增進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了解和監督,南縣法院微信公眾號推出《“執行質效提升年”專項行動》專欄,全面展現南縣法院執行工作的做法和成果。
善意執法,柔性執行促案結事了
被執行人蔡某、張某某因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非法捕撈的行為受到行政處罰,處以罰款3000元,但拒不履行處罰義務。該案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向蔡某、張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但蔡某、張某某仍未主動履行,經向被執行人村委會調查,了解到蔡某在青樹嘴鎮承包了田土養殖龍蝦。
專項行動小組在整合執行案件情況后,4月21日由院領導帶隊前往青樹嘴鎮開展執行行動。到蔡某家中時,蔡某未在家中,經村委工作人員協助,在蔡某承包田處查找到蔡某本人,現場勸其主動履行,但因其仍拒不履行,當場將其拘傳回法院。經過對蔡某多番進行解釋說明,告知拒執法律后果,蔡某最終消除了抵觸情緒,將全部罰款3000元履行到位。案件辦理結束時已至晚上8點多,考慮到蔡某回家不便,執行干警主動提出開車送他回家,確保安全到家。
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倡導善意柔性執法彰顯執行溫度,南縣法院堅持以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為引領,在每一個案件中傳遞司法溫度,讓公平正義以更可感、更可持續的方式實現。
逃避執行不可取,司法拘留見真章
申請執行人南縣某投資公司與被執行人劉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劉某未按生效判決履行法律義務進入執行程序,在執行干警聯系上劉某后,劉某表示過段時間會主動履行,但在執行干警督促其履行過程中多次拒接電話,拖延履行。針對該種故意逃避執行的行為,執行干警向申請人了解情況后,立即前往劉某所經營門店找人,但劉某故意躲避,由其母親留守看店,找人無果,對其母親進行勸說,轉告逃避執行的劉某主動履行仍無效果。
面對被執行人的躲藏、逃避執行的行為,執行干警絕不手軟,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多次上門查找蹲守。最終在4月21日清晨再次突擊執行,成功蹲守到劉某并將拘傳至法院后,干警依法對其進行釋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劉某仍拒不履行。為有效打擊拒執行為,決定對其采取拘留措施。劉某在執行干警宣讀拘留決定書時,迫于拘留措施的威懾力,表示可以立即聯系其母親將執行款全部履行到位,希望不繼續采取拘留措施。劉某當天將欠付租金、違約金29500元全部履行完畢。
多次蹲守,不懈執行,只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開展執行行動當日,共拘傳被執行人3人,拘留1人。
南縣法院自開展“執行質效提升年”專項執行行動以來,共拘傳被執行人48人,拘留7人,執行完畢案件88件,執行到位金額1084萬元。今后,南縣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對具備履行能力,但卻故意逃避、轉移財產、妨礙執行等情形嚴厲打擊,通過拘留強制措施的威懾力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責任,不斷提升執行質效。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