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穎 龔君健)近日,永定區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線服務平臺”,通過遠程視頻庭審成功調解一起跨省汽車銷售合同糾紛案,促成浙江某汽車銷售公司與本地購車者達成和解。
1600公里外的官司,企業“零成本”維權
原告浙江某汽車銷售公司因被告覃某、賀某未償還購車墊付款、利息共計20000余元,從浙江赴湖南訴訟面臨較高維權成本。永定區法院受理該案后,立即啟動涉企案件“三優先”機制,在征得雙方同意后,運用在線庭審系統組織遠程調解。
承辦法官通過電子送達、線上證據交換、云端庭審“一站式”服務,使1600公里外的企業代理律師全程“足不出戶”參與訴訟,僅交通費一項就為企業節約成本近萬元。
多元調解促雙贏,柔性司法減負擔
調解過程中,法官充分考量企業經營成本與被告履約能力,一方面向被告釋明失信行為對個人征信及本地商業信譽的影響,另一方面引導原告理解疫情后個體經濟實際困難。經多輪協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限期履行+連帶擔保”的和解方案:覃某于4月15日前一次性償還11000元,賀某承擔連帶責任,原告主動放棄利息訴求并承擔訴訟費用。該方案既保障了企業核心債權,又為債務人減輕了9000余元經濟負擔,實現“救企幫民”雙重效果。
涉企糾紛“三優先”,做企業的法律后盾
本案是永定區法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年”要求的典型案例。近年來,永定區法院創新推出涉企糾紛“三優先“機制(優先立案、調解、執行),建立商事案件“調解—審判—回訪”閉環管理模式,通過非對抗式解紛,既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資金周轉,又幫助企業減少訴訟成本,避免陷入訴訟僵局,生動詮釋了“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
下一步永定區法院將持續完善跨域司法協作機制,既要當好企業合法權益的“守護者”,又要做好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服務員”,為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供更優質司法供給。
據悉,調解完后第二天,被告覃某、賀某已履行完還款義務。原告代理律師在調解結束后向法院致謝:“永定區法院的公正高效讓我們外地企業感受到平等的司法保護,這增強了我們在湖南擴大投資的信心。”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