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陽法院:聽說要被拘留,被執行人當場還款
2025-04-24 10:54:1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建軍 | 作者:蔣瑜 肖容 | 點擊量:8537
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蔣瑜 肖容
“法官,請不要拘留我,我馬上想辦法籌錢還款?!碑敱粓绦腥私夷陈牭揭痪辛魰r,瞬間慌了神,主動誠懇地請求法院不要對其采取拘留措施。近日,桂陽法院成功執行終結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及時兌現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2年,因烤煙和生活用煤的需要,江乙某向江甲某購買煤炭。后經雙方結算,確認江乙某欠江甲某貨款共計11866元。經江甲某多次向江乙某催討,江乙某均以各種理由予以拖延。后江甲某訴至法院。2024年10月31日,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江乙某于2024年12月25日前支付江甲某5000元,于2025年8月30日前支付6866元;如江乙某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義務,江甲某有權要求其從違約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所有貨款。2024年12月25日,江乙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義務。后江甲某到桂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25年2月11日,該院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進行了系統查控,全面排查了江乙某的銀行存款、房產、公積金、保險均未發現有效財產線索。3月25日,執行法官聯系了江乙某后,他態度敷衍,不愿意積極配合法院支付該筆貨款。執行法官告知其不配合法院執行的嚴重后果,并當機立斷表示要對其依法予以拘留15日。江乙某此時才害怕起來,急忙打電話多方籌措資金,當天就把所有的貨款全部籌集到位,交到了江甲某的手上。時隔近3年,江甲某終于拿到這筆貨款。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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