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以谷抵債 巧解執行難題
2025-05-07 17:15:1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左爽 | 作者:陳世晶 | 點擊量:606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世晶)5月6日,江永縣人民法院以靈活的“以谷抵債”方式,成功將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執行完畢,即讓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實現,又解決了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
對稻谷進行稱重、裝車
原告唐某與被告朱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朱某未及時履行購魚款償還義務,唐某訴至法院。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因朱某未按協議履行,唐某申請強制執行。
指導簽署和解協議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經協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朱某給付了部分購魚款,后一直以經濟困難為由未給付余款。經調查了解,被執行人朱某從事種植業生產經營,家中儲存有待售稻谷,而其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
面對執行僵局,執行干警多次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協商處理方案。經過耐心的釋法說理,被執行入朱某表示當前拿不出現金,但愿意“以物抵債”,將儲存的稻谷按市場價抵給申請執行人。執行干警遂將情況反饋給申請執行人,申請人同意以稻谷抵扣剩余欠款,雙方簽署和解協議。
5月6日,執行干警來到朱某家中,組織雙方按照協議對稻谷進行稱重、裝車,該案圓滿執結。
責編:左爽
一審:左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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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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