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寧)近日,慈利縣人民法院陽和法庭通過巡回調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在面對當事人積怨已久、調解陷入僵局的困境時,法庭干警經過5個小時的現場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實現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案情溯源:建房意外引發賠償紛爭
2024年6月,金巖鄉村民廖某受同村于某夫婦雇請參與房屋修建。施工過程中,廖某不慎從二樓墜落,致使肋骨骨折、脾破裂等多處嚴重損傷,隨即被送往慈利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3天,產生醫療費用2.4萬余元。事故發生后,于某夫婦先行支付了1萬元醫療費。然而,雙方就后續賠償金額產生嚴重分歧,經村委會多次調解,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廖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踏山履責:巡回調解彰顯司法擔當
陽和法庭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雙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在溝通中,法官了解到原告因未獲賠償而痛苦焦慮,被告則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奈嘆息。同時,法官敏銳察覺到雙方均有調解意愿,但受限于地處偏遠山區、交通極為不便,難以到庭參與調解。法官當即決定:“群眾難以跨越的山路,我們主動跨越;群眾無法解開的矛盾,我們全力化解!”次日清晨,陽和法庭迅速組建調解團隊,歷經1個多小時的顛簸,終于抵達當事人所在村委會。
五小時攻堅:“橙藍黃”三色調解法促案和解
調解現場,原、被告雙方積怨已深,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對此景,法官化身“法治使者”,運用陽和法庭創新的“橙藍黃三色”調解工作法,為雙方搭建溝通橋梁、尋求和解之道:以“赤誠傾聽”之姿,搭建“解憂茶席”,讓雙方充分傾訴訴求與困難,舒緩對立情緒;以“湛藍法理”為筆,釋明“法律經緯”,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詳細闡釋賠償標準,明確各方責任;以“金黃智慧”為鑰,通過“背靠背調解”之術,既以“將心比心”“換位思考”點醒被告,使其認識到應承擔的責任,又以“同村情誼”“長遠生計”化解原告心結,促使其理性對待賠償訴求。
經過長達5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除已支付的1萬元外,于某夫婦再一次性賠償廖某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7萬元,并當場簽署調解協議。
司法暖情:法治光輝照亮基層治理
這起糾紛的成功化解,不僅實現了“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更是陽和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未來,慈利法院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以“我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的為民情懷扎根基層,將矛盾糾紛化解于田間地頭、百姓家中,讓每一條山間小路都成為法治通途,充分彰顯了用心用情守護民生權益、服務基層治理的司法擔當。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