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新實踐丨瀘溪法院高效調解彩禮糾紛獲贈錦旗
2025-05-23 14:12:1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穎 | 作者:李真 | 點擊量:696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真)“感謝法官公正裁決,維護了我的合法權益!”瀘溪縣人民法院興隆場法庭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高效調解一起彩禮返還糾紛,5月21日,案件當事人張某將一面寫有“為民解憂辦實事 熱情服務暖人心”的錦旗送到承辦法官手中,以此向法官表達誠摯的感謝。
原告張某與被告楊某于2025年1月27日經媒人介紹相識,當天,原告向被告及被告親人支付見面禮金7200元。2025年農歷正月初四,原告親戚向被告支付見面禮金4400元。同年農歷正月初八,原告按照農村習俗向被告一家支付彩禮禮金88000元。原告一家為締約婚禮陸續花費約100000元。原告給付彩禮禮金后,被告在原告家中生活一月便離開原告,不愿與原告共同生活。原告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秉持嚴謹態度,仔細查閱案卷資料,深入調查轉賬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妥善化解該起糾紛。承辦法官耐心向雙方釋法析理,詳細闡釋民法典中關于婚約財產糾紛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積極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經過法官多番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被告楊某自愿返還原告張某彩禮共計26000元。
家事如天。瀘溪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發揮調解工作的優勢作用,堅持法理與情理相融合,妥善審理婚姻糾紛、彩禮糾紛、贍養糾紛等百姓身邊的每一件“小案”,讓人民群眾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和力量,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實維護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
責編:李穎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