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羅麗芳 陳潔靚)近日,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國有企業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天平的兩端,一邊是國有資產保護,另一邊是500名員工面臨失業風險。面對這道關乎法治與民生的難題,蘆淞區法院用司法智慧書寫了雙贏答卷。
2016年,快速發展中的湖南某酒店集團有限公司與湖南省某地質監測所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期十五年。誰曾想,突襲的疫情讓酒店行業遭遇寒冬,這個曾擁有50余家分店的集團,在2022年已縮減至20余家分店。2023年6月起,湖南某酒店集團有限公司開始欠付房租,2024年湖南省某地質監測所將湖南某酒店集團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解除租賃合同,湖南某酒店集團有限公司支付某地質監測所欠付租金68萬元,若未按照上述約定履行付款義務,需承擔違約金51.8萬元。后因湖南某酒店集團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某地質監測所向蘆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去酒店了解情況,酒店經營情況確實大不如前,若強制扣劃將導致資金鏈斷裂,影響企業員工500余人工資發放及社會穩定。“我們理解企業的難處,但國有資產也不能流失。”監測所財務負責人的話道出了矛盾焦點。
法院在處理案件時,運用“兩步工作法”實現多方共贏。
第一步:主動調查核實。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奔赴涉案酒店,與酒店負責人約談,耐心傾聽酒店面臨的實際困難和發展訴求,同時全面調取企業的經營數據、財務報表以及相關政策文件,精準掌握企業的經營現狀、資金流動情況以及未來發展規劃。
第二步:促成執行和解。法院多次與某地質監測所負責人溝通,向其轉達企業現狀,并組織雙方進行了多輪調解。調解過程中,執行干警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和調解技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的思想工作。經過不懈努力,2025年1月2日,雙方終于達成執行和解。某酒店當天便履行全部和解協議的義務,及時支付了相關款項,案件當日順利履行完畢。
蘆淞法院通過善意文明執行手段,以調解促成雙方共贏,既保障了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又為企業渡過難關創造條件,生動詮釋了新時代司法機關服務大局、司法為民的責任擔當,實現了“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