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盧康蕾)為有效破解異地執行難題,嚴厲震懾失信拒執行為,6月5日 ,藍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奔赴廣東省東莞市異地執行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兩起案件均為同一名申請人黃某淳,涉案金額達七十余萬元。
在黃某淳與蔡某杰、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確認由蔡某杰、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等費用13.5萬元。因蔡某杰、某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裁定書確定的義務,黃某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蔡某杰有和解意愿,通過“面對面”的耐心溝通交流,執行法官一方面向被執行人嚴肅釋明拒不履行將面臨罰款、拘留、失信懲戒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等嚴重后果;另一方面,從法理、情理角度出發,引導其認識錯誤,積極履行義務。經過數輪耐心細致的調解,被執行人意識到自身錯誤,當場將欠款履行完畢,該案順利執結。
在黃某淳與陳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二審法院判決由陳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返還借款本金等費用6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陳某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及時還款。為維護自身利益,黃某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面對突然出現的執行干警,陳某南態度消極,表示自己經濟困難,無力償還借款。面對其推諉、拖延甚至抗拒執行的行為,執行干警表示將對其采取異地拘留措施,陳某南仍不為所動。在送拘途中,陳某南態度發生轉變,提出自己愿意履行還款義務,但是需要分期履行。雙方再次協商,制定了分期履行計劃,并簽訂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的妻子及兒子承擔保證責任。至此,該案順利達成執行和解。
路雖遠,執行必達!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執行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接下來,藍山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完善異地執行協作機制,發揮跨地區執行合力,以高度的責任心、高效的行動力,積極踐行“司法為民”初心使命,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責編:左爽
一審:左爽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