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覃丹 戴清娟)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漢壽縣人民法院始終將服務保障企業發展擺在突出位置,暢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著力提升涉企糾紛化解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近日,太子廟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涉企買賣合同糾紛,當天出具調解書、當天解除財產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了被告企業因賬戶凍結導致的貸款逾期風險,以實際行動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原告某混凝土公司因合同履行問題,將被告某生物能源公司訴至漢壽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貨款26萬余元及逾期違約金10余萬元,并依法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該院經審查后,依法凍結了被告某生物能源公司的部分銀行賬戶。
然而,該案立案僅一周后,情況出現緊急變化。被告某生物能源公司主動聯系法院,表達了強烈的調解意愿,并焦急反映:其公司賬戶中有一筆銀行貸款將于次日到達還款日,若賬戶未能及時解凍,銀行將無法完成扣款操作,勢必導致貸款逾期。這不僅會產生罰息、影響企業征信記錄,更將嚴重損害其商業信譽,導致后續融資困難,甚至可能引發經營危機。
承辦法官在得知被告公司面臨的緊迫困境后,深刻認識到該案的處理不僅關乎個案的公正解決,更直接關系到一家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時間就是企業的生命線,為幫助企業渡過眼前難關,避免因司法程序引發“次生傷害”,太子廟法庭迅速響應。承辦法官立即將被告企業的現實困境和調解意愿告知原告,并積極組織雙方進行溝通協商。法官耐心釋法明理,引導雙方從長遠合作、共克時艱的角度出發,積極尋求利益平衡點。法官以“柔性引導+專業分析”模式,推動雙方企業就貨款支付方式、期限等核心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原告充分理解被告的現實困難,同意達成調解協議,并愿意解除保全措施。
達成調解協議后,審判團隊爭分奪秒,于調解當日依法送達了民事調解書,并確認調解協議法律效力。為徹底解除被告公司的燃眉之急,承辦法官利用午休時間制作完成解除保全裁定書,第一時間協調執行部門啟動解封程序,于調解書送達當日即解除了對被告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
這一“當日調解、當日解凍”的“法院速度”,讓被告公司在貸款還款截止日當天成功恢復了賬戶功能,確保了銀行貸款如期償還,避免了征信污點和潛在的經營風險。被告公司負責人對此感激不已,表示:“法院真正做到了急企業之所急,沒有讓我們因為一場官司而陷入更大的困境。這讓我們真切感受到了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溫暖和力量。”原告公司也對法院高效化解糾紛、保障其債權實現的方式表示滿意。
下一步,漢壽法院將繼續聚焦市場主體司法需求,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提升審判執行質效,將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舉措落實到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努力讓各類市場主體真切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力度與溫度,為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