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證”?當心“掛”掉職業生涯!
2025-07-25 11:13:13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萌 | 作者:王致遠 | 點擊量:6785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王致遠)
執業藥師“掛證”是指執業藥師將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在實體藥店,但本人不在崗履職的行為。該行為導致處方審核形同虛設,威脅患者的用藥安全,可能引發醫保基金濫用等問題。

2025年3月,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檢察院通過運用大數據監督模型,對調取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零售藥店執業藥師基本情況數據和社保局執業藥師繳納社保情況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發現轄區內有部分藥店“執業藥師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執業藥師存在人證分離現象。
2025年4月,該院通過實地走訪調查,確認鼎城區某衛生院在職醫生傅某某,鼎城區某衛生院在職藥劑師文某某,二人同時系鼎城區兩家單體藥店的執業藥師,上述行為造成藥店的執業藥師持續不在崗,無法進行處方審核、用藥咨詢等,易造成處方藥的濫用;沒有執業醫師對藥品銷售進行把關,使得醫保報銷審核環節存在漏洞,審核環節缺失易導致不合理的醫保費用支出,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隨后,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事藥店進行依法處理,建議衛生健康局對掛證的執業藥師進行處理,同時,加強日常巡查教育,防止類似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
兩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采納并開展行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事藥店進行了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整改;區衛生健康局對掛證的執業藥師在全區醫療系統進行了通報批評,并開展了警示教育活動。
責編:周萌
一審:周芝華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