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王薇 通訊員 羅麗芳 劉思園)“太感謝法官了,沒想到時隔一年多,這筆貨款終于有了著落!”拿到6萬元執行款的申請執行人激動地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連聲道謝。這起陷入僵局的跨省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異地法院的高效協作下,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并當場部分履行,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22年,被告宜昌某超市向原告劉某采購服裝后,未依約支付全部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討,仍拖欠貨款17萬元,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被告宜昌某超市向原告支付貨款17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被告未主動履行,劉某于2023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立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宜昌某超市名下的財產進行全面調查。經查,該超市名下登記有車輛及土地使用權,但均已被多家法院在先查封,蘆淞法院依法進行了輪候查封。因未發現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依法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盡管程序暫告一段落,執行工作并未停步。申請執行人始終密切關注被執行人動向,并于近期提供關鍵線索——宜昌某超市的法定代表人已回到宜昌,且具備一定履行能力。執行法官研判認為,對超市法定代表人采取強制措施有望打破僵局。經批準后,執行法官驅車470多公里趕赴湖北宜昌,并依托跨省法院協作機制,得到了宜昌市伍家崗區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兩地法院協同行動,依法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傳喚至宜昌當地法院。
面對強大的法律威懾,法定代表人態度轉變。執行法官抓住時機組織調解,耐心釋法明理,詳盡闡述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將面臨的法律后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法定代表人當場通過現金及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貨款6萬元,并就剩余款項制定了明確的分期履行方案。
本案的順利執行,既展現了執行干警不畏艱辛、靈活應變的工作作風,也彰顯了跨區域法院之間高效協作、聯動執行的機制優勢。下一步,蘆淞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強化跨域執行協作,用好各類執行措施,全力破解“執行難”,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