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龔瑾 范質惠)一老人輕信跨境電商培訓的快速回本宣傳,本以為能學習新技能卻是花錢買來了教訓。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涉老年群體的培訓欺詐案件。
六十余歲的王某某通過網上了解湖南某傳媒中心的跨境電商課程,該中心向王某某承諾課程簡單好學,一個月能收回學費,三個月收入可觀,且該中心可為王某某提供引流對接。王某某于2023年7月10日向該中心支付了4980元的學費。后續王某某的賬號卻未建好,也沒有引流對接及盈利,王某某便以湖南某傳媒中心進行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為由,訴至法院請求該中心退還4980元。湖南某傳媒中心未予答辯。法院查明湖南某傳媒中心成立于2023年6月14日,為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范圍為教育咨詢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等。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湖南某傳媒中心的經營范圍不含教育培訓,未依法取得教育培訓資質,該中心在明知自己沒有教育培訓資質的情況下,進行虛假宣傳并進行跨境電商課程培訓,王某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中心的培訓服務,可以認定其行為構成欺詐。法院依法判決湖南某傳媒中心退還王某某4980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老年人的信息獲取能力與風險防范意識較薄弱,部分經營主體瞄準老年群體,以培訓為幌子實施欺詐。結合本案,我們要提醒老年朋友們,遇到培訓指導類宣傳時,首先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機構的經營范圍,確認是否有開展相關培訓的許可資質。其次,要妥善留存宣傳頁面的截圖、與客服的聊天記錄、繳費時的轉賬憑證、收據等,面對不確定的大額支出,一定要先跟子女、社區工作人員或信任的人溝通。一旦發現自己被騙,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像王某某這樣通過訴訟途徑維權。
同時也需警示各類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業務必須持證經營,無資質絕不能擅自開展收費培訓。宣傳時要實事求是,作出無法兌現的承諾不僅會砸了自己的招牌,更要承擔法律責任。做生意要講誠信,欺詐老年人也不道德,終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