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陽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企執行案件,為申請執行人某建材公司追回拖欠貨款130余萬元,有效緩解了該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將勝訴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
“真的太感謝法官了,不僅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更體諒我們企業的難處,全力促成高效執行!”該公司負責人專程來到法院,將一面寫有“為企業保駕護航正氣浩蕩 給企業排憂解難克己奉公”的錦旗送到執行法官手中。

事情要從一筆拖欠已久的貨款說起,衡陽縣某建材公司與某建設工程公司簽訂《混泥土購銷合同》,某建材公司按照某建設工程公司的實際需要提供混泥土,某建設工程公司未按約支付貨款。經多次催要未果后,某建材公司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某建設工程公司支付貨款130余萬元及違約金。判決生效后,某建設工程公司仍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導致某建材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生產經營面臨壓力。無奈之下,某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迅速行動,深入研判案情,通過“線上+線下”聯動查控,迅速鎖定其名下可供執行財產,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鑒于雙方均為企業,為充分了解被執行企業,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與其取得聯系,進行實地走訪調查。
被執行公司一度試圖拖延履行,為打破僵局,執行法官耐心進行勸說,并嚴肅告知其拒不履行將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引導其主動承擔責任。然而,該企業仍無動于衷,態度堅決,拒不配合,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執行法官并未放棄,一方面,從雙方多年合作情誼出發,耐心疏導被執行企業情緒,引導其換位思考;另一方面,針對被執行企業的僥幸心理,同步推進各項執行措施,確保案件有進展。最終,130余萬元執行款成功劃扣至某建材公司賬戶,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下一步,衡陽縣法院將持續發揮職能作用,聚焦企業司法需求,努力以精準、高效、溫暖的司法服務,護航企業健康發展,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來源“平安衡陽縣”)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平安衡陽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