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翟云鋼)近日,辰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通過精準布控、法理相融調解,成功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促使被執行人當場履行部分債務并達成和解協議,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該案經辰溪縣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謝某英需向趙某好償還借款本金59100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謝某英為逃避履行義務徑直外出失聯,既不回應法院傳喚,也不與申請執行人溝通,致使生效判決難以落地。年事已高的趙某好遲遲未能拿回欠款,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對謝某英的財產線索、居住地址展開全面排查,謝某英名下未查到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又因其行蹤隱蔽,執行法官無法確定其行蹤,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滯。
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近日,申請執行人向執行法官提供了一條關鍵線索——謝某英近期已返回辰溪家中。執行干警聞訊而動,迅速集結力量趕往線索指向地點,通過快速布控,成功在謝某英住所將其帶至法院。
到案后,謝某英起初態度強硬,始終顧左右而言他,要么推諉稱無償還能力,要么編造借口消極對抗,妄圖逃避執行義務。針對這一情況,執行干警當即向其出示相關法律條文,嚴肅闡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將面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等嚴重后果,以法律權威形成強大震懾。同時,干警考慮到申請執行人趙某好的高齡困境,對其耐心疏導,積極引導他進行換位思考,摒棄抵觸情緒,理解被執行人謝某英當下履行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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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疏導,謝某英的對抗心理逐漸瓦解,態度慢慢軟化,最終主動表示愿意籌措資金償還欠款。在干警的主持和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謝某英當場向趙某好支付首批執行款10000元現金,剩余欠款由謝某英在一年內分期足額付清。拿到案款的老人露出欣慰的笑容,對法院干警的高效執行深表感謝。
此次執行,辰溪縣人民法院既以精準布控、依法拘傳彰顯司法權威,讓“老賴”無處可逃;又以情理兼顧的調解傳遞司法溫度,化解矛盾對立,切實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