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王薇通訊員 吳艷云 張琦)“吳檢察官,很感謝你曾經的幫助,兩年多了,今天我們和王某某的事正式畫上句號。”
“這兩年一直記得你,愿你一切安好!”
2025年11月,一條來自當事人黃某某家屬李某的感謝微信與一筆清晰的轉賬記錄,傳至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吳艷云的手機上。這條信息,為一起歷時兩年多的故意傷害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這起因討薪引發的刑事案件,在該院的積極推動下,通過刑事和解程序,最終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讓公平正義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溫暖了當事人的心。
“薪”結未解生沖突 輕微案件背后是兩家艱辛
2023年7月,多次向王某某追討欠薪未果的黃某某得知其已在株洲市淥口區某機械廠工作,遂專程從廣東趕至淥口。在該機械廠宿舍內,雙方見面理論,其間情緒激動的黃某某出手擊打王某某,致其面部受傷倒地。后經鑒定,王某某鼻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并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淥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并未局限于就案辦案,而是深入梳理案情背景,細致核查雙方家庭實際情況。這起看似普通的故意傷害案,背后折射出兩個家庭的生存困境:黃某某家庭經濟拮據,夫婦二人除贍養殘疾母親外,還需撫養兩名在校女兒,全家僅靠夫妻微薄收入維持生計;而王某某受傷后,不僅需負擔醫療費用,還因傷失去經濟來源,家庭生活同樣陷入困頓。雙方就賠償問題爭執不下,矛盾一度陷入僵局。
法理情理雙兼顧 檢察官鋪就“和解之路”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黃某某系長期討薪無門情緒失控作案,主觀惡性較小,且案發后認罪悔罪,其家屬亦積極籌款賠償,具備刑事和解基礎。若簡單“一捕了之”,不僅難以化解矛盾,更可能讓兩個本就困難的家庭陷入更深困境。在黃某某妻子李某繳納部分賠償保證金后,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主動擔當“調解員”,一方面向黃某某釋法,明確“討薪合法但暴力違法”的底線,促其真誠悔過;另一方面向王某某闡明刑事和解快速獲賠、減少訴累的優勢,引導雙方理性互諒。
為破解賠償僵局,檢察官組織雙方核對醫療、誤工等損失,參考輕傷賠償標準細化訴求金額,確保賠償公平透明。針對黃某某家庭無力一次性賠償的問題,檢察官提出“分期賠償+檢察跟蹤監督”模式,由其妻子按月代付,檢察機關定期回訪跟蹤,這樣既保障被害人權益,又避免嫌疑人家庭因案致貧。經過調解,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淥口區檢察院依法對黃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和解落地見實效 機制創新促治理升級
案件雖結,服務不止。兩年多來,承辦檢察官持續跟蹤賠償履行進度,確保和解協議真正落地見效。如今,黃某某已回歸家庭踏實工作,女兒學業進步;王某某傷愈復崗,兩家生活重回正軌。
該案是淥口區檢察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輕罪治理的生動縮影。近年來,該院積極探索刑事和解“三大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建立“檢調對接”機制,聯合公安、司法等單位搭建調解平臺,引入第三方力量提升調解公信力;推行“賠償保證金+分期履行”模式,兼顧被害人權益與嫌疑人家庭實際困難;強化“和解+回訪”閉環管理,堅決防止“案結事未了”。近年來,該院故意傷害審查起訴案件不起訴率達 80%,和解履行率達100%、信訪發生率均為“零”,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檢察官辦的不僅是案子,更是我們的人生。”當事人的真誠話語,成為司法溫情與法治力量的最佳注腳。淥口區檢察院將持續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用心用情辦好群眾身邊每一起“小案”,努力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可信,以高質效檢察履職守護社會安寧、促進基層善治。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