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鄭宏濱 陸云 張瓊文 楊玥)“以前總擔心這水干不干凈,現在證照、報告都貼出來了,接水也踏實了。”12月10日,在新晃縣晃州鎮一處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前,居民王先生對前來“回頭看”的檢察官和市人大代表說道。從心存顧慮到放心取水,這一轉變背后,是新晃縣檢察院積極回應代表委員關切、通過公益訴訟推動系統治理、守護群眾“水杯子”安全的履職故事。
關注:代表建言與群眾呼聲同頻
現制現售飲用水是以市政自來水為原水,通過取得衛生許可的水質處理器,現場制作并直接出售的散裝飲用水。因其便捷與經濟的特點,逐漸成為許多居民日常飲水的重要選擇,其衛生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快速發展的背后,也存在信息不透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2025年初,市人大代表昌瓊在走訪中注意到,不少群眾對小區自動售水機的衛生狀況心存疑慮:“水質檢測報告看不到、濾芯換沒換不清楚,周圍環境也雜亂,這水敢不敢喝?”
在隨后參加的檢察開放日活動中,昌瓊代表正式提出了這一問題。新晃縣檢察院高度重視,將其列為公益訴訟重點線索,迅速聯合人大代表、衛健部門及“益心為公”志愿者,對縣城內多個居民區的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展開實地調查。
行動:檢察建議與協同治理并行
調查發現,新晃縣某管道直飲水有限公司投放的38臺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信息不透明:部分設備缺失產品銘牌,衛生許可批件、管理人員健康證明等信息公示不全面。
環境不達標:部分售水站點周邊環境衛生狀況不佳;
運維不規范:維護記錄流于形式,無法全面體現清洗消毒、維護保養等情況。
新晃縣檢察院隨即向縣衛生健康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推動企業限期整改。
收到檢察建議后,衛健部門高度重視、迅速響應,組織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前往長沙市天心區學習取經,并下達《關于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的工作提示》,指導和督促涉案公司按要求逐一進行整改。
2025年7月,新晃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邀請市人大代表、“益心為公”志愿者、社區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對整改情況進行實地評估,整改效果獲得一致認可。
長效:從“治一事”到“治一域”
檢察建議絕非“一發了之”。為推動問題系統性解決,在檢察機關的協調推動下,縣衛生健康局聯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市場監管局,會簽了《關于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管理的通知》,這份文件從水質標準、設備安裝、日常巡查、信息公示等六個方面劃定了清晰的管理標尺,形成了強有力的監管合力。
“檢察機關通過一份建議推動了一個行業的規范,實現了從‘點上整改’到‘面上規范’的治理提升,體現了履職智慧和監督韌性。”全程參與該案的市人大代表昌瓊評價道。
為進一步鞏固成效,昌瓊代表已計劃將本案檢察建議內容深化提煉,轉化為正式代表建議,擬提交市兩會,從更高層面推動守護居民飲用水安全,持續深化“代表關注—檢察監督—行政履職—長效治理”的公益司法保護新路徑。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