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劉媛)為妥善化解市場主體間糾紛,持續筑牢法治化營商環境根基,近日,邵東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技術培訓合同糾紛案件,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既保障了個體訴求,也維護了市場經營秩序。
經審理查明,2023年6月,吳某經人介紹有意經營麻雞店,遂與邵陽市某麻雞王店取得聯系,支付12800元學費后在該店學習相關技術。吳某學習4天后,認為培訓內容無實質技術含量,無法支撐其獨立開店,便提出終止合作并要求退還學費。而邵陽市某麻雞王店辯稱,已將核心配方、進貨渠道等商業秘密傳授給吳某,雙方技術培訓合同的權利義務已履行完畢,拒絕退費。協商無果后,2025年3月,吳某以該麻雞王店無培訓資質、超越經營范圍為由訴至法院,請求解除雙方技術培訓合同,退還全部學費12800元并支付資金占用利息。
本院于2025年9月立案受理后,承辦法官結合該案系二次審理、爭議較大但訴訟標的較小的特點,精準歸納雙方核心爭議焦點,多次與原被告開展面對面溝通。審理過程中,法官既向雙方釋明技術培訓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明確無資質經營、合同履行邊界等法律責任,又客觀分析上訴、執行環節的時間成本與訴訟風險,耐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
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原告吳某與被告邵陽市某麻雞王店之間的技術培訓合同;被告退還原告學費2000元;原告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以調解方式圓滿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為雙方節省了訴訟成本。
法官表示,技術培訓合同多為非標準合同,雙方常因培訓內容、成果標準等約定不明產生糾紛。本案中,調解方式既高效化解了市場主體間的分歧,又最大限度降低了雙方經營損耗,是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下一步,邵東法院將持續強化調解優先理念,精準化解各類商事糾紛,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助力營造穩定、公平、可持續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責編:伏志勇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