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李志偉 唐亞良)近日,申請執行人羅某向株洲市荷塘區法院發去感謝信,以表達對該院創新“無所不執”的謝意。
羅某與被執行人張某因二手車買賣糾紛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張某需支付購車款13.2萬元及利息,張某并未主動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通過“一張網”辦案系統查控未發現張某名下有任何存款、車輛、房產等常規可供執行財產,經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法官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地山東,也未查找到任何線索,案件難以繼續推進。
就在執行法官返程前夜,在復盤全案線索的過程中,被執行人張某銀行賬戶綁定的手機號碼進人執行法官的視線。“這個號碼還挺特別,尾號是66666。”靈光一閃之間,執行法官找到了突破困局的解決辦法:可以拍賣這個手機號碼!一方面,一個市場流通性強的“靚號”,本身就具備一定經濟價值,拍賣后可以償還部分張某所欠款項;另一方面,張某長期從事二手車交易行業,該手機號碼是張某聯系生意人脈的重要紐帶,依法拍賣此手機號碼,或許能夠促使張某主動現身。于是,執行法官對手機號碼運營商送達法律文書,禁止該號碼過戶,依法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手機號碼在司法拍賣平臺上線,很快就引來大量關注,上線首日即有2人繳納保證金報名。
手機號碼上拍后,張某得知法院即將拍賣自己的手機號碼,便主動聯系法院執行局,表示該手機號碼對其發展、洽談二手車業務非常重要,如果拍賣將會嚴重影響其核心業務,表示愿意償還所有款項。張某遂在手機靚號掛網公示的第二天一次性償還了全部款項,法院依法撤回拍賣,案件圓滿執結。
法官說法
“無可供執行財產”是阻卻執行的關鍵堵點。在本案中,法院始終秉持“無所不執”理念,主動跳出常規財產框架,不斷拓寬執行覆蓋面,將手機靚號納入執行范圍,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手機靚號作為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其使用權屬于具有經濟價值的財產性權益。對于手機靚號、游戲賬號等民法典規定的網絡虛擬財產,申請執行人如若在執行案件中發現被執行人持有具有經濟價值的虛擬財產,可及時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申請對其使用權進行拍賣。同時,被執行人應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切勿抱有“網絡虛擬財產無法執行”的僥幸心理。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