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李真)4月10日,瀘溪縣人民法院召開“企業服務年”行動動員部署會,傳達學習上級法院會議精神,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部署要求,以更優司法服務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護航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助力營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院黨組書記、院長楊金志出席會議并講話。在家院領導、全體干警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州法院“企業服務年”行動部署會暨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分管院領導對《瀘溪縣人民法院“企業服務年”行動落實細則》進行了詳細解讀,并圍繞“三提升一優化”工作目標,全面安排部署“企業服務年”行動各項任務。
會議指出,開展“企業服務年”行動,是人民法院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回應企業司法需求的必然要求,全院干警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法院工作要求上來,深刻認識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性,不斷增強服務企業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會議強調,服務企業就是服務發展、服務大局。全院上下要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以“企業服務年”行動為契機,主動履職,擔當作為,積極延伸司法職能,不斷增強服務自覺,將“企業服務年”行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實,努力為企業發展營造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要全面暢通涉企案件“綠色通道”,精準對接企業司法需求,常態化開展“送法進企業”“法企面對面”等活動,著力解決企業在訴訟服務、糾紛化解、風險防范等方面遇到的“急難愁盼”問題。要嚴明紀律作風,樹立良好形象,嚴格規范司法行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在服務企業中嚴守廉潔底線,規范交往行為,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贏得企業信任和口碑。要壓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舉措,將任務分解到崗、責任落實到人,確保行動各項任務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地、見實效,推動“企業服務年”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為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責編:李穎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