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楊晴)11月3日,從邵陽市各消防救援大隊獲悉:日前,消防部門曝光一批存在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現象。其中邵陽市武岡市、新邵縣、北塔區分別出現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情況被依法處罰。
10月21日,武岡市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對湖南省邵陽市武岡市武強北路龍田路口的武岡市一嘉一酒店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武岡市一嘉一酒店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應給予武岡市一嘉一酒店罰款人民幣叁萬伍仟元至伍萬元的行政處罰,武岡市一嘉一酒店主動整改隱患,有整改報告、現場照片等證據為證,鑒于武岡市一嘉一酒店已積極主動整改火災隱患且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在接受處理時能積極配合調查、態度良好,根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于對部分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第一部分第七條之規定,決定對武岡市一嘉一酒店處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處罰。
10月26日,新邵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新邵縣釀溪鎮資濱社區白云路樂潤生活超市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東側安全出口上鎖,屬于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大隊監督執法人員依法下發《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該之規定,依法給予該單位罰款人民幣伍仟壹佰元整的處罰。
10月27日上午,北塔區消防救援大隊在九盛北海小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檢查時,發現該小區3棟一單元疏散通道被多輛電動自行車占用、堵塞。大隊消防監督員立即對違規車輛拍照取證,第一時間通過電話通知車主到現場進行處理,責令立即駛出疏散通道。其中車主謝某拒不移車,大隊消防監督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給予謝某警告的處罰。在消防監督員的教育下,謝某最終移開了車輛,并表示自己清楚消防車通道不能占用,但是不知道疏散通道上也不能停車,并表示以后一定會規范停車。
下一步,邵陽消防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內火災隱患排查力度,對查處到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曝光和處理,并嚴格督促單位整改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邵陽消防提醒大家,消防車通道和疏散通道都是“生命通道”,道路千萬條,別堵“生命通道”這一條!
責編:李林俊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