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淞法院實質化解一起征地拆遷案
2021-11-15 15:18:5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張凌 羅麗芳 | 點擊量:9061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張凌 羅麗芳)2021年6月,蘆淞法院收到蘆淞區政府的強制執行申請。申請強制搬遷并拆除鄧某一處房屋。被執行人鄧某認為申請執行人作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及采取的補救措施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拒絕搬離。
法院經審理查明,蘆淞區政府于2016年5月發布征收決定,征收某工程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附屬設施。被執行人鄧某房屋位于征收范圍內。鄧某房屋拆遷的項目符合公益項目的性質。蘆淞區政府在沒有對被執行人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進行評估的情況下,單方確定室內裝飾裝修價值。
法院判決:申請人單方確定室內裝飾裝修價值,并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的行為違法,并采取補救措施。
判決書生效后,申請執行人履行義務,并采取補救措施。鄧某卻不履行義務,已經嚴重阻礙項目的順利建設,法院遂裁定準予強制執行,并移送執行。2021年10月9日該案移送本院執行局執行。
通過執行法官和申請執行人的法律政策宣講下,被執行人最終同意配合征收工作,在法院的見證下簽訂了《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并表示愿意主動騰空涉案房屋。至此,一起前后跨度六年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案劃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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