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春到天元區法院調研時強調 確保大數據辦案平臺工作取得實效
2021-11-16 14:13:34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萬丹 | 作者:劉哲林 | 點擊量:8623
本報訊(通訊員 劉哲林)11月11日,株洲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黨校(株洲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校(院)長胡長春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相關領導,到天元區法院對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使用情況進行調研,現場查看了大數據辦案平臺演示情況。天元區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王志強,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天元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黃團結參加活動。
黃團結就貫徹落實大數據辦案平臺的相關工作進行了匯報,他表示,天元區法院在推進大數據辦案平臺應用過程中主要是把控好3個關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刑事案件網上跨部門辦理相關要求及時接收案件,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案件及時退回檢察院。通過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協同辦理的案件,必須由承辦人在系統中申請加蓋電子簽章,庭長審批后方能結案。將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應用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評體系和年度業務考核內容,用完備的平臺使用制度和完整的督導考評機制倒逼承辦人的責任心。
隨后,刑庭干警演示了個案的線上平臺操作流程。
胡長春對天元區法院運用大數據辦案平臺開展工作表示肯定,并強調,做好大數據辦案平臺工作必須堅持3個導向:一是堅持目標導向,要積累經驗,創出品牌,奮力實現全省最快最好這個目標;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要統籌推進,多點發力,協同攻堅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三是堅持結果導向,要堅持專班推進、每周通報和半月調度,確保大數據辦案平臺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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